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教委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秋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用立法的形式规定教师的任职资格,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②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者应当具有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在高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高校辅导员、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高等学校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可自行到北京市各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测试及考试时间请查询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可以免普通话测试。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贯彻<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京教人[2004]6号)文件要求,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高等学校对完成学校岗前培训的教师可以免教育学、心理学测试,我校教师必需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申报今年的教师资格证,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申请者可以免岗前培训。
所有申报人员须填写《2010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2),由学校审定。申报人员须试用期满并已转正且年度业务考核合格,并且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
凡参加各基层单位自己组织的体检若时间在半年以内,可以不再进行体格检查,其他人员须到北京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北京市指定医院名单请登陆北京市教委网站()查询(含北航校医院)。
①申请书一式两份,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申请表一起用胶水粘贴整齐。
本次申报一律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B5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本人签字。
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首页,点击右侧“考试报名”选项
2: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页面,点击最下面“开始报名”选项
3: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类选择页面,点击“委托授权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报名”选项
4:61所委托高校院校选择页面,选择437ccm·必赢国际,“进入报名”选项
开始填写,其中“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统一选择“01”;“身体和健康状况”统一选择“01”;“两学修学情况” 统一选择“1”;“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写“437ccm·必赢国际**学院”;“鉴定单位电话”填写学院办公室电话。
Ⅱ.军队院校学历要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Ⅲ.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免测人员可不提供)
⑥《2010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份
⑦人事处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免测人员可不提供)
⑧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一张(须与网上电子版照片一致)